2010年5月26日 星期三

稅務問答/企業促銷贈品 免開統一發票

【經濟日報╱新化訊】
2010.05.26 03:45 am

仁德鄭先生來電詢問:其任職公司最近有推出抽獎贈送贈品促銷活動,送出贈品要不要視同銷售開立統一發票?

南區國稅局新化稽徵所答覆:依財政部75年12月29日台財稅字第7523583號函規定,營業人以其產製、進口、購買貨物無償移轉他人,依營業稅法第3條第3項第1款後段規定,應視為銷售開立統一發票,為簡化作業,凡屬下列供本業及附屬業務使用贈送樣品、辦理抽獎活動贈送獎品、銷售附送贈品、及依合約規定售後服務免費換修零件者,所贈送物品及免費換修零件,除應設帳記載外,可免開立統一發票。

2010年5月22日 星期六

一點小改變,簡單醫百病

轉載自: http://mag.udn.com/mag/life/storypage.jsp?f_ART_ID=248851

【圖.文/節錄自《一點小改變,簡單醫百病》/作者 凱西.佛斯頓/柿子文化出版】
「你好嗎?」當有人這樣問你的時候,要在什麼樣的情況下,你才能真正問心無愧地回答:「我很好,謝謝!」醫生可以針對病人提出診斷、治療,想要真的健康卻得靠自己!因為健康不單單只是不生病,而是身心靈的良好平衡,而醫生的診斷,多半只揭露了我們覺得自己不健康的部分問題。
《紐約時報》暢銷書作家──凱西.佛斯頓(Kathy Freston)在這本《一點小改變,簡單醫百病》指出,只要利用「冥想、觀想、休閒、飲食、運動、自我成長、靈修、服務」8大健康支柱,內外兼顧、身心和諧,就能創造真正的健康。她知道沒有人可以永遠做出完美的選擇,所以提出「量子健康」的概念──不必刻意做重大改變,只要從細小處著手實踐健康生活,這邊做一點,那邊推一點,就會活得更滿足、更積極、更有活力──促使我們脫胎換骨的都是漸進的小變化,你可以先從能力可及的方法和目標開始,例如:
*寫日記──最能傾聽思緒、釐清思考過程的工具,訣竅是一定要誠實記錄發自內心的話。
*花5分鐘闔眼冥想──研究顯示,進行冥想的人比較不會憂鬱或焦慮。
*1週1~2次重量訓練──有助於讓生理時鐘年輕12歲。
*偶爾1次排毒斷食──不只種保健,有時還能治癒疾病。
*打造心靈小祭壇,擺一些讓你感到生命更圓滿的東西──幫你記得自己真正在乎的事物和努力方向。
*每週至少1天蔬食餐,多選有機的吃──用心栽種的食物,對自身或環境永遠都是較好的選擇。
*不要輕忽自己的需求──心靈飽滿、樂於照顧自己的人做事較有效率,也比較好相處。
*自我挑戰一下──人生不只是生活和健康,思考不如意的地方,可以讓自己變更好。
*祈禱──這能讓你在無助時提醒自己並不孤單,你身邊其實有股慈悲的力量會回應你。
*想像力自療療──想像自己健康的畫面,可以幫助能量以正確的方式流過心靈與身體。
*每天花10鐘想想喜愛的人事物──增強在你身體內外流動的正面能量力場。
*為他人付出──服務可以幫你忘掉恐懼。
*花1、2分鐘體會你正在做的事的樂趣──快樂是你天生的權利,若你在做的事能幫你戒掉某種壞習慣或成癮行為時更需如此,這樣才能幫你把持得住不再回頭。
*試著感受世界的痛苦──讓你最憤怒、心碎或受到最大衝擊的議題,就是你該發聲的地方。
*到遠離塵囂的大自然裡安靜地待一段時間──1小時、1天、1星期都可以,這能讓你暫時與困住你的事拉開距離,重新整理爬梳,使人生更有條理。
改變和成長是你與生俱來的天賦!邁向健康的道路,除了是一趟發現、超越自我的旅程,也掌握了這個世界的幸福;你不必因此覺得身負重擔,只需記得你的手中握有改變世界的力量,你的所作所為或有所不為,都會造成自身和世界的變化,只要你讓自己更健康、更幸福、更完整,就能靠著自己的磁力和旺盛活力,吸引一個更美好的新世界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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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5月16日 星期日

群組效應

摘自網路笑話

有個公安局長喝醉了給自己的女秘書發了一則短訊:「想死你了----在國際大酒店1203號房,快來!」誰知道他一不小心按了群組鍵,片刻之後回信紛至:
女秘書說:什麼德性,幹嘛猴急!
女朋友說:昨晚剛做,現在又要?
女科長說:領導,今天不行,大姨媽來了!
男副局長說:我怎不知道你也是同志啊!
女部下說:馬上到!
對門王姐說:今天老公在家,明天行嗎?
女副局長說:你才想起我呀?
女性老同學說:現在才說,人家離婚都半年了!
女副科長說:在外面辦事,兩小時後才能到
女書記說:去那麼遠幹嘛,到我辦公室來!
老婆說:你行嗎?還浪費那錢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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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5月9日 星期日

欠債跑路 銀行不准先向保人追債

本資訊轉載自經濟日報新聞

【經濟日報╱記者楊毅/台北報導】
2010.04.27 08:59 am

立法院昨(26)日初審通過民法部分條文修正案,保障保證人「先訴抗辯權」。提案人國民黨立委賴士葆表示,未來銀行等債權人不能因債務人「跑路」,而先向保證人追債。


經濟日報/提供
此外,因公司職務而擔任保人,未來一旦離職後,只要負任職期間的債務保證責任,修法精神為,不要讓保證人「公親變事主」。

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昨日初審通過民法第746條、753條之2修正案,以及第746條附帶決議,大幅提升保證人權益,讓保證人能退居第二線責任。賴士葆強調,未來若完成修法,預期提升保證人權益外,並將使銀行在授信管控上趨於嚴格,解決信貸浮濫的問題。

賴士葆指出,根據現行民法第 746條文規定,允許保證人拋棄「先訴抗辯權」,也就是「拒絕還錢」的權利,實務上民眾向銀行貸款,或購車、買房時所簽署的定型化契約,幾乎百分之百都會要求立約人放棄「先訴抗辯權」,因此一旦債務人「跑路」後,債權人便可向保證人討債,保證人反而「公親變事主」。

因此他提案,刪除第746條中的「跑路條款」,亦即未來債權人必須窮盡一切方法找到債務人要求還債,除非債務人破產或財產不足以清償時,才能向保證人討債。

原本賴士葆認為第746條中關於「保證人得拋棄先訴抗辯權」的規定,相當不合理,建議一併刪除。但因法務部主張,對民法有過多限制,恐影響債權人權益及經濟活動發展,因此委員會協商後,賴士葆改提附帶決議,要求金管會應於3個月內修訂完成「購車、購屋貸款保證及其他定型化契約不得記載事項」,明定禁止當事人約定拋棄先訴抗辯權,並要求債權人應先向債務人求償,以保障保證人權益。

賴士葆說,他曾接獲民眾陳情,因擔任公司董事、監察人或其他職務關係,而無償為該公司作保,但離職後,卻無法終止保證關係。他因而提案增修第753條之2,即未來擔任法人董事、監察人或其他有代表權之人,為該法人擔任保證人者,只要負任職期間的債務保證責任,離職後保證人身分自動取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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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5月2日 星期日

行銷策略很 easy 啦

摘自網路笑話

有一天一群工商代表去參觀一家生意興隆、訂單不斷,專門生產奶嘴與保險套的工廠

走近奶嘴生產線,看到有一群工人正在用針刺奶嘴頭。

代表問:這樣有什麼幫助嗎?

領班回答說:這樣可以讓小孩子喝牛奶時加快流速,節省時間 這就是我們奶嘴銷售量大的原因!!

代表:嗯!!果然成功不是沒有原因!!

一行人又走近保險套生產線,看到又有一群工人拿針刺保險套

代表又問:這樣有什麼幫助嗎?

領班回答說:不知道耶,不過聽說這樣可以增加奶嘴那邊的訂單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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